上海实行医保综合减负
 
 
 
 
申城已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但部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自负医疗费方面
存在一些困难,为解决这部分参保人员的困难,本市将于近期推出《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
减负实施办法》,实施与参保人员年收入挂钩的医疗保险综合减负。
    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日表示,综合减负的核心是将参保人员的自负医疗费水平与其收入挂钩,对
负医疗费超过个人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,实施医保综合减负,减负比例均为90%。
五种情形予以医保综合减负。
    1.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,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30%.
上的部分;
    2.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、平均工资1.5 倍以下的,年自负医疗费
计超过其年收入40%以上的部分;
    3.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.5倍以上、3倍以下的,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
收入50%以上的部分;
    4.退休人员年基本养老金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,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基
养老金30%以上的部分;
    5.退休人员年基本养老金大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,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基本
老金40%以上的部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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